一是完善和落实促进创业和就业的优惠政策,年内发放再就业小额贷款300万元以上,完成城乡居民就业培训4000人左右,确保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实现1人就业。
二是不断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,医疗保险征缴比例在6%的基础上,由旗财政提高2个百分点集中用于大病统筹;取消退休干部职工个人2%统筹,由旗财政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给予补助。
三是解决好城乡困难家庭温饱问题,城镇低保人均保障标准由150元提高到170元,人均补差由105元提高到125元;农村牧区低保覆盖率由5%提高到10%,达到5000人以上,人均补差由105元提高到125元,五保户集中供养率由30%提高到40%。
四是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,解决1万人左右安全饮水问题,为1700户牧民连通网电。
五是提高干部职工待遇,嘎查村和社区居委会干部工资由现在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500元,把干部职工的取暖 费补助标准由现在的140元提高600元。
六是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万平米、廉租房3000平米,对人均住房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城镇低保家庭住房,基本做到应保尽保.